为了大力推进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建设,不断提高全社会思想道德素质,全力打造“文化滁州”,为我市奋力冲刺全省第一方阵提供思想保证、精神动力和智力支撑,市文明委决定,建立全市月评精神文明先进事迹工作制度。             
 评选办法细则(试行):        
      1、收集整理阶段:由各县市区文明办、市直有关单位于每月15日前上报候选先进事迹材料至市文明办,市文明办负责候选先进事迹材料的收集整理工作,并于25日前将当月候选先进事迹材料发送至《滁州网》网站,以备刊发。        
       2、网络投票阶段:《滁州网》网站开辟网络投票专栏,于次月1日至10日向社会公开征票,11日统计网络投票结果,总票数在前10名的先进事迹列入下一轮评审。        
       3、专家评审阶段:由市文明办聘请有关人员组成专家评审小组,对候选十佳事迹进行再评议,从中选出6件典型先进事迹作为上月滁州市初选精神文明先进事迹。        
      4、网络公示阶段:对专家评审小组评出的6件典型先进事迹进行网络公示,公示时间为三天,公示无异议的典型先进事迹即为上月滁州市精神文明先进事迹        
 推荐类型及条件
      1、助人为乐类:长期坚持帮助无血缘亲缘关系的老幼病弱、鳏寡孤独以及其他困难群众;对遭遇不幸或遭受灾害者奉献爱心,努力帮助排忧解难;积极参加捐资助学、扶残助残、公共服务、志愿服务等社会公益活动。       
       2、见义勇为类:在公民合法权益受到侵害时挺身而出,设法进行保护和援救;勇于同正在实施的违法犯罪行为作斗争,义务协助追捕犯罪嫌疑人或提供重要线索,为侦破特大案件作出贡献;在抢险救灾中,奋力排除险情,保护国家、集体和群众生命财产安全。         3、诚实守信类:具有强烈的诚信意识,从事生产活动坚持质量至上,从事经营活动坚持信守契约,从事服务工作坚持优质规范,在合作者和服务对象中享有高度信誉;在人际交往中,真诚待人,实心做事,即使遇到困难,仍坚持信守承诺。      
       4、敬业奉献类:具有崇高职业道德和敬业精神,立足岗位,刻苦钻研,业务过硬,勇于创新,有重要发明创造或重大贡献;干一行、爱一行,长期在艰苦条件下尽职尽责、默默奉献,恪守职业规范,办事公道、服务优质,赢得群众广泛好评。       
        5、孝老爱亲类:模范践行家庭美德,孝敬父母,长期悉心照料体弱病残的老人,使他们享受人生幸福;关爱子女,夫妻和睦,兄弟姐妹团结友爱,家庭生活温馨和谐;在家人亲属有伤病、残疾等困难情况下,做到不离不弃、守护相助、患难与共。       
        6、志愿服务类:要把握“讲文明树新风”志愿服务活动主题,集中做好创“优美环境、优良秩序、优质服务”系列志愿服务活动;开展好“滁州 志愿服务,党员带头先行”等活动;从解决群众最关心的重点、难点、热点问题入手,深入开展关爱空巢老人、农民工、残疾人、未成年人等志愿服务活动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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